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的程序有申请、受理、审查和执行四步。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的受理机关与案件发展阶段相适应,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最终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