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最终的刑罚; 你现在是取保候审,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你必须随传随到,二次无故不到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的,如果取消取保候审,那就是逮捕了。 另外,取保期间,你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外出时,按规定必须事先报告,得到批准后才可以。有关规定你最好能认真遵守,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正常情况下,最终都是要被起诉到法院审判的。 当然在检察机关这一环节,如果你涉案的情节轻微,检方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正常的案件,最终都会移送到法院审判的。或者当事人可以跟案件的承办人电话联系一下,证实一下案情的进展情况。 按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侦查终结时,侦查机关在把案子移送到检察机关时,是应当告知当事人案件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了。 一、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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