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银行找公安机关报案: 持卡人信用卡欠款金额达到5万元的,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不还款的,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卡且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银行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2、公安机关核实材料: 公安机关会对银行提交的报案材料进行核实,并且搜集持卡人犯罪证据,比如持卡人在开户办卡时登记的资料,银行有效催收证明,持卡人欠款金额,交易流水等等,看看持卡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 3、公安机关对信用卡诈骗立案: 如果搜集的证据,完全能够证明持卡人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并经侦调查,然后再向公检法起诉持卡人,这个中间可能要花4个月左右,但是也不排除会先将持卡人拘留的情况。 二、欠信用卡金额还不上可以去公安局自首 拖欠信用卡不一定是涉嫌犯罪。只有信用卡诈骗的,才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涉嫌了犯罪的,自首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