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1、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2、合理,因为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因此这样计算平均工资没有问题。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赔偿补偿金呢?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如下: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希望以上回答对您问题的解决起到作用。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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