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履行民主程序的方式是: 一是加强改制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广泛深入宣传改制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改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原则,提高职工群众对改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召开多层次、不同类型职工座谈会,征求职工对改制工作的意见。 二是积极发挥工会作用。改制单位的工会负责人应进入同级改制领导小组,全面、全过程参与有关改制各项工作,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制定民主程序方案。包括职代会换届年限、职工代表人数、结构比例及资格认定,职代会议程、表决方式等内容都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 四是建立改制方案预报制度。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履行民主程序方案等草案,都应在提交职代会审议前7天向上级党组织、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及工会预报。 五是建立重大事项公开制度。企事业单位改制的重大事项,特别是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企事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分流方案、社会保障、资产处置、股权分配以及履行民主程序方案等,必须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一、企业改制后职工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应当变更劳动合同,具体办法采取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改制企业签订期限不短于3年的新劳动合同的方式。由改制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改制企业不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 二、什么是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的含义。企业改制的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进行企业改制,有利于企业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