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男子高速公路醉驾被公诉称不知醉驾已入刑 |
释义 | 今天上午朝阳检察院披露,一醉酒驾车男子在京沪高速公路出京方向,被例行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近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醉驾司机袁某提起公诉。据袁某事后讲,醉驾被查获时,他尚不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因此心存侥幸心理。 5月2日晚,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在京沪高速公路出京方向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23时左右,一辆比亚迪牌小汽车驶入大羊坊收费站。民警上前检查,当司机摇下车窗后,一阵酒气扑面而来。 当司机袁某发现民警要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立即摇上车窗锁上车门拒绝检查,并在车内睡着。直到夜里0时30分左右,袁某见躲也躲不过去,才肯下车接受酒精检测。 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酒精检验报告》认定,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6mg/100ml。 记者了解到,袁某今年37岁,系江苏人。因为醉驾被查获时,袁某尚不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在接受讯问时,袁某承认自己心存侥幸,当晚驾车前喝了几两52度的泸州老窖,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追悔莫及。 检察官表示,危险驾驶罪系《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据法条规定,只要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即构成该罪。 一、行为人醉驾182血液含量如何处罚? 醉驾认定标准是: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2、醉酒驾车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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