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需要返还结婚礼金吗 |
释义 |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以下几种情况下是需要返还彩礼的: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一、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什么不返还彩礼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规定,离婚后或者未结婚的彩礼是否应该返还要看具体情况,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二、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面第2点、第3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予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况: 1、不符合上述返还结婚彩礼条件规定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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