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不足的轻伤案件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轻伤结果出来,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派出所不能推说,只有通过立案搜集证据。如果派出所以证据不足不立案,只能个人直接性法院起诉。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又是轻伤,通过检察院监督立案可能性不大。比较可行的方式还是提起自诉,请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无论最终是公诉还是自诉,刑事定罪都是需要证据确凿充分的。证据不足无法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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