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生儿上户规定是: 1、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一般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3、其他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