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公司新办资质流程如下: 1、明确公司预申请的资质项; 2、确定实际人员证书与标准要求的差距; 3、补充所缺的人员证书,并将所有人员录入公司社保系统; 4、购买和开通企业版“密码器”及建委资质申请后台,并办建造师预注册手续; 5、整理信息资料,扫描上传; 6、完善填写后台信息,并生成卷宗下载打印; 7、社保局打出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单,并按照顺序附在所打印出的纸质材料中; 8、完成所有资料的签字盖章工作,并封胶成册; 9、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建委核验原件; 10、纸质材料正式受理,后台系统点击上报; 11、区建委正式受理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结,以短信的方式告知企业资质申报人员结果; 12、申领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