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可以参考《普陀区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规定和实施。 法律依据: 普发改委〔2019〕7号《普陀区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主任办公会由发改委主要领导召集并主持,主要领导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 主任办公会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科学决策。主任办公会议的召开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主任室领导到会,讨论干部人事问题和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人员到会方可召开。 第五条 主任办公会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事项,应逐个表决。会议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在思想不统一、认识不一致时,应暂缓作出决定,可以在会后作进一步调研、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