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纳税人跨区域经营预缴增值税 |
释义 | 一、一般纳税人跨区域经营预缴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这种情况下,根据财会2016年22号文的规定,应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异地缴纳: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 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申报时,填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预缴的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这种情况下,根据财会2016年22号文的规定,应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异地缴纳: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填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预缴的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这种情况下,根据财会2016年22号文的规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异地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申报时,填写申报表21行“本期预缴税额”抵减预缴的增值税。 除已经发生的费用,对于预定食宿、景点门票等未产生费用,在扣除一定手续费和人力成本费等折损后,也应当退还,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第条,第六十五条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根据第条、第条,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旅游者请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该内容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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