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刑事拘留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解除刑事拘留的规定如下: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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