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使用权私下转让可以么
释义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私下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并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一、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2、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转让期限;
    3、转让数额及交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转让的约定;解除土地转让协议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二、国有土地证过期能过户吗
    国有土地证过期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在过户之前应当办理续期手续。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23: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