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私下转让可以么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私下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并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一、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2、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转让期限; 3、转让数额及交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转让的约定;解除土地转让协议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二、国有土地证过期能过户吗 国有土地证过期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在过户之前应当办理续期手续。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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