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签订合同时要注重合同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充分达成合意,以此能够一定程度的防范日后的合同风险。 法律客观: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主要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政策指导、咨询服务、监督检查以及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开展劳动合同鉴证等,是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主要方式。(1)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促使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开展普及劳动合同基本知识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学习掌握劳动合同的法律知识以及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依法订立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2)进行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订立以及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执法监督,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有助于当事人提高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强化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从而保证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推行。在检查中,要吸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级工会参加。工会有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权力,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不仅能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帮助用人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形成“双赢”局面。(3)实行劳动合同鉴证制度,掌握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的动态情况。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和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有效的监督、服务手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对劳动合同依法进行签证,可以及时发现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合同签订是否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否明确,从而可以及时发现并有效地处理不完善合同、违法合同和假合同,使劳动合同的订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把合同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争议,由于劳动合同鉴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可以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有利于及时准确地进行裁决和判决。(4)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对劳动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外,还应对本地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帮助培训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对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内部劳动合同管理。(5)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劳动合同管理机关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的具体手段,也是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必须遵守的规则。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建立制度来实现的,如果没有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完善,就难以有效地对劳动合同实施管理,影响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因此,必须研究建立一套必要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使劳动合同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从实践上看,一般要建立劳动合同签证制度、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制度、劳动合同档案制度、劳动合同统计制度以及劳动合同审查备案制度等。(6)处理违法劳动合同。查处违法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管理机关行使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对违法者依法严肃处理,才能震慑违法者,同时教育大多数,提高合同主体双方的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自觉履行劳动合同。2、行业主管部门劳动合同管理的方式行业主管部门是基层用人单位的领导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对基层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负有领导责任,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也负有领导责任。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特点,结合企业改革及减人增效的要求,制定行业标准,指导所属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岗位进行测评和分类,按照精干、效能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合理确定领导组织,制定岗位规范和考评标准,明确职工岗位责任,为劳动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基础。根据职责范围,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可以开展以下几项工作:(1)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和劳动合同意识,为劳动合同制度在本单位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2)培训业务骨干。帮助基层用人单位培训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的业务骨干,帮助他们系统地学习《劳动法》以及与《劳动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特别是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和政策,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3)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相比,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的用人情况更了解,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在职责范围内,检查和监督基层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作用明显。对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履行;对违反劳动合同的,帮助其及时纠正。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主要方式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常运行,能够有效地发挥劳动合同制度的激励作用,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完善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应当经常检查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其中内容不符合《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的条款进行修改,必备条款不全的应尽快补充;条款过于原则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也可将有关具体内容直接补充到劳动合同中。通过以上措施,使劳动合同比较全面细致地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劳动合同易于履行。(2)建立和运用切实有效的管理手段,促进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逐步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3)建立和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支撑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企业内部配套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分配、工时、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制度以及职工奖惩办法等,并把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与职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联系起来,促进工资能多能少、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新型劳动用人机制的形成。(4)强化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实施方案应就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具体规定,作为劳动合同运行的依据。要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进行必要的记录。劳动合同期满前应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5)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用人单位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培训,使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6)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监督工作。工会和职代会要积极参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监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也要做好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保持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以上就是劳动合同管理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随便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