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全市各医保分中心现场办理。为了提高业务办理准确性,长期异地就医业务开通网上预受理,参保人员可将相关资料通过网办系统进行预先审核。2、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包括异地急诊、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其他临时异地就医),除了前往全市各医保分中心前台办理外,还可以全程网上办理。3、异地就医网上办理路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及“市医保局”——检索“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根据不同的情形选择办理。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点击进入服务事项中参保人登记备案情况查询模块,首次查询,需要注册后登录。婴儿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进入个人用户登录页面。第二步: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第三步:填写相关信息,输入电子邮箱,网站会发送验证码至所填邮箱。输入邮箱收取的验证码后,设置登录密码,密码必须由8-16位的字母和数字组成,且至少包含一个字母和一个数字,再次确认密码后点击“确认”即完成注册。如输入的人员信息没有上传至部平台,页面则会提示。第四步:注册完成后页面会自动跳转到个人用户登录页面。如果已经注册过的用户忘记登录密码,可以点击下方的“忘记密码”,则会出现忘记密码的认证页面,输入用户的邮箱账号,系统根据邮箱验证是否为本人。输入邮箱验证码后可在下方输入新的密码点击“确定”,重新进入登录页面。第五步:参保人员完成登录后,进行网上备案,可直接点击“参保人登记备案查询”。页面下端有提示信息,提示无卡人员要在参保地申领社会保障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