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1年内信用卡持卡者累计逾期达到 4次及以上,大部分银行就会将此客户拖进银行的“黑名单”,当“黑名单”中的客户来办信用卡或者其他贷款业务时,银行会变得更加审慎,多数都会直接拒绝。当然银行也不会一概拒绝的,会考虑客户拖欠的行为时有意还是无意,拖欠的具体金额等实际情况再决定,因此当您还想再申请大额度信用卡,银行多半不会允许,即使允许也会适当降低您的 信用卡额度 。 法律客观: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信用卡风险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标准如下: (一)正常类:持卡人能够按照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应付款项。 (二)关注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90天(含)。 (三)次级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为91-120天(含)。 (四)可疑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21-180天(含)。 (五)损失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超过18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