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辞职也可以领失业金 |
释义 | 主动辞职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只有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或劳教、拒绝合理工作介绍等情况下也无法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于违反规定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机构,失业人员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因此,失业人员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取决于失业原因及符合规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一、主动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主动辞职者将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人员。显然,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范围,所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 二、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条例》对不得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导致劳动者失业的原因有很多,虽然最终都是造成了失业的后果,但因为原因不一样,那么就影响着劳动者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在其他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同时要求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那么才可能领取到失业金。 结语 根据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主动辞职者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只有在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失业人员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劳动者在决定辞职前应充分考虑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因自愿辞职而失去失业保险金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九条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二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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