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向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民向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的意义。公民向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不仅对公民自身有利,而且对政府也有益。 政府为公民的求助或投诉提供的法律途径包括: ①行政仲裁制度。 ②行政复议制度。 ③行政诉讼制度。全面把握公民求助的途径: (1)政府为公民提供的求助或投诉的主要途径。 开设热线电话,发展电子政务,设 立信访部门,依法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求助或投诉的意义: ①有助于解决自己的困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促进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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