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先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丧失商业信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等。 一、借钱不打借条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 借款不打借条依然构成债权债务关系,主张债权时有其他相关的证据也可以证明债权的存在。不安抗辩权是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余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严格审查对方资信情况,是否有履行偿还能力,在出现风险时我方的利益有否保证; 2、合同的变更要书面提出或书面答复,答复切记不可口头答复,最好用电报形式,以免上当。 3、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合同中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合同中的抗辩权有以下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乙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就是有先后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3、不安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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