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开票收入为负数原因 |
释义 | 无票收入为负数是因为当月没有收入 税务局让预缴税款,企业就先预估做无票收入,正常做账并申报;下月开了正式发票,冲红上月做的预估收入并在申报时填写负数冲回。 在此情况下,为避免重复交税,要将补开前期发票的那一部分收入在“不开票收入” 栏作负数填报冲减。当纳税人通过负数填报,冲减销项金额和税额,达到申报比对预警值时,会被视为申报数据异常,但并不意味着纳税人不能对未开票销售申报负数。 纳税人应及时配合税务机关开展核实,如情况属实,不存在涉税风险的,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不影响正常开具发票。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原理,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如果纳税人已经收款或已经取得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即使未开具发票也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因此会产生未开票收入。但日后如果再就此项交易开具发票,因为同一项交易不应两次纳税,所以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时,应当从本期全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