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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是什么?
释义
    该段内容讨论了企业集团应满足的条件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主动回购本公司股权和成为普通合伙人等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主动回购本公司股权,但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回购股权持否定态度。而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则需要满足法律另有规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
    企业集团应满足以下条件:
    1. 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集团母公司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主动回购本公司股权
    公司法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问题仅在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异议股东的强制收购请求权,而无公司主动回购的规定。
    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先规定了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随后采用但书方式规定了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异议股东回购等在内的几种例外情形,即原则禁止、例外允许。
    对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从第一百四十二条在公司法中的章节位置看,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明确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不存在禁止回购自身股权的规定。法无*文禁止即自由。由于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的禁止性规定,应视为有限责任公司可自行回购股权。
    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非纯粹私法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回购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等,应体现更多的强制性。我国继受大陆法系的立法传统,对于股份回购问题采取了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模式,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就表明在无*文规定的情况下,可推定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回购股权持否定态度。
    二、有限责任公司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法》在此设了一个例外,即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公司可以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不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以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宣告破产,不会导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未缴足出资或抽逃出资导致公司资本不到位的情形除外)。
    结语
    企业集团应满足的条件包括: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母公司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另外,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主动回购本公司股权的问题,公司法仅在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异议股东的强制收购请求权,而无公司主动回购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并不意味着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接受委托对国家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执业准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未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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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8: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