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有限公司需实缴注册资金吗? |
| 释义 |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度已被取消,改为认缴制度。注册资本不再有下限,可以以1元注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要求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方式和期限,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除特定行业外不再有最低限额。营业执照不显示资金和经营范围,可在网上查询。部分金融机构和特定企业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 法律分析 一、公司注册资金要实缴吗 1、2014年3月起,公司法调整以后注册资金取消下限;也就是说以前最低3万注册资金现在最低1元就能注册了。 2、不仅取消下限,还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3、想注册100万的公司,可以直接章程你写注册资金100万,出资时间写2045年。营业执照发下来以后直接写的100万。你到2045年再出资。这里的100万就是认缴,等2045这期间你往公司基本户存入100万,拿到入资单办理验资报告,再到工商局网站上申报入资信息。这时候这100万才叫实缴。 二、公司注册资本相关知识 1、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3、营业执照不显示资金,经营范围,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 2014年公司注册新政策规定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结语 公司注册资金的实缴与认缴制度已经发生了变化。根据新的公司法,注册资金取消了下限要求,最低只需1元即可注册。此外,实缴制度改为认缴制度,允许公司在章程中约定认缴的资金,并在营业执照上予以体现。实缴资金则可以在约定期限内缴纳。此次改革还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特定行业有规定外,不再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营业执照上不再显示资金和经营范围,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获得相关信息。请注意,部分行业可能仍然适用实缴登记制度,具体规定请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