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市公有(私 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抵押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在柜台当场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给抵押人,其他注销材料由窗口的工作人员收存。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