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数额如何? |
释义 |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比例为25%-40%,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参合农民报销范围包括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化验费、护理费和床位费,个人补偿总金额封顶线为6万元。 法律分析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什么 (一)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25%。 2、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40%。 3、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30%。 4、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1、乡镇卫生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4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55%。 2、县级医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3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40%。 3、县外医院住院0-20000元报销比例为20%,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35%。 4、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200元的,补偿200元。未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报销。 5、Ⅱ期以上高血压病(含Ⅱ期)、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11种特定慢性病人在村级直接报销点就诊的按村级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县外就诊需转诊)的,凭《就诊证》按不同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6、年度个人补偿总金额封顶线为6万元。 (三)参合农民报销范围为目录内的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化验费、规定的护理费和床位费; 结语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在门诊方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报销比例为25%,乡镇卫生院为40%,县级医院为30%。然而,县外门诊和特定慢性病门诊以及有价疫苗不予报销。在住院方面,乡镇卫生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在0-300元范围内为40%,超过300元为55%;县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在0-300元范围内为30%,超过300元为40%;县外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在0-20000元范围内为20%,超过20000元为35%。参合农民的报销范围包括目录内的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化验费、规定的护理费和床位费。年度个人补偿总金额封顶线为6万元。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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