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控罪名中涉及主观故意时,被告人可以通过辩护自己的行为没有达到主观故意或者行为不能构成犯罪的方式进行辩护。如果被告人的辩护成立,那么可以避免被定罪。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故意犯罪:(一)明知是违法的行为,仍然予以实施的;(二)对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和后果认识清楚,仍然予以实施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辩护。辩护方式包括答辩、申诉、辩论、抗辩、陈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被告人有权利为自己进行辩护。法庭应当保障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权利,听取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庭应当对辩护意见进行审查。对辩护意见认为无法成立的,应当当庭加以驳回,对辩护意见认为有证据证明的,应当纳入认定事实的范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人员法》第二十一条: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