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工伤赔偿怎么算 |
释义 | 离职工伤赔偿怎么算:如果工伤致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员工离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 (三)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性。在员工离职时,由用人单位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特别提醒,一定要做完伤残等级鉴定才能离职,因为只有达到伤残等级并取得鉴定书,才能向社保局和公司申请上述补偿。 一、员工工伤辞职公司要怎么赔偿 首先,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的不同程度,《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条分别作了如下规定: (一)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七至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从以上的条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一是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二是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 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还得看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确定。 二、工伤离职后有哪些补偿 工伤离职后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生活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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