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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员工离职赔偿
释义
    工伤员工离职赔偿标准如下:工伤员工辞职或解除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的,除了应支付的工伤保险赔偿金,还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购买社会保险,那么由用人单位统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在公司受伤怎么赔偿?
    员工受伤,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处理,首先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如果员工受伤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二、9级伤残赔偿标准金额是多少
    劳动者构成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的标准来赔偿;劳动者与单位解约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该省的规定来赔偿等。
    具体如下:
    1、伤残补助金,按九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上述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3、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不同,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具体将赔偿多少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正常情况下,九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应为本人九个月的工资。若为工伤,且本人已离职,将由工商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受害人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个别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前面提到的赔偿金额为九个月的工资仅仅是伤残补助金,还包括别的费用,加起来才是最终金额。
    三、九级伤残内固定骨折指哪些
    九级伤残的九级伤残内固定骨折包含以下:
    1、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
    2、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二椎体压缩性骨折;
    4、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严重畸形愈合;
    5、青少年四肢长骨骨骺粉碎性或者压缩性骨折;
    一、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以9个月。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医疗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5、食宿交通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康复治疗费;
    7、辅助器具费;
    8、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9、生活护理费,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二、工伤申请赔偿的流程如下:
    1、前往参保地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2、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3、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
    5. 向用人单位主张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待遇都应向用人单位主张。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提起劳动仲裁。
    总的来说,九级伤残职工,主要享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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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