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扣押和扣留车辆的区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扣留与扣押的区别如下: 1、实施的对象不同 扣押对象一般指的是物,而扣留对象一般指向的是人。并且在法律强制性上扣押比扣留更具备强制力。 2、含义不同 扣留是指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对需要保全的物证当场登记,先予以封存。扣押是指行政机关把当事人的可作为证据的物品、文件及应予没收的财物转移至另外场所,防止当事人占有、使用和处理。 3、数量不同 扣留的数量不可能是大量的。扣押则是涉及违法行为的大部分或全部物品。 4、时间不同 扣留的期限一般为7日。扣押一般以行政机关查明违法事实为期限,但有的法规也规定了具体期限,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实施查封扣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 5、性质不同 扣留与扣押的性质不同。扣留是一种证据保全措施,而扣押则是行政强制措施,是独立的一类具体行政行为。 6、法律后果不同 扣留只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环节,不算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可由此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者则是个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一经发出,则该行为已经完成,不管其最后是否导致进一步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都可以由此直接提出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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