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手续的车都扣住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没手续的车被扣了怎么办 驾驶无手续车上路被抓,车辆套用了他人的牌照信息,车辆会被扣留,并对车辆所有人进行拘留,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如果车辆因为无手续被扣,需要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补办相应的牌证、标志以及相应的手续,到交警部门提取车辆,如逾期不处理,交警公告3个月之后会将车辆进行拍卖或者报废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摩托车无证驾驶车被扣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综合上述内容,希望你可以了解摩托车无证驾驶车被扣了怎么办的相关情况。 三、摩托车被扣了,怎么办,怎么取车 需要你带摩托车驾驶证和罚单,和购车凭证去交警队取车。 摩托车被交警扣下当初就要出示驾驶证,违章已经记录在驾驶证上面,不去处理以后驾驶证无法年审。所以被扣了摩托车,还是需要取回来的。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 第六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四、无照驾驶摩托车,车被扣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交警查到之后,会按交通安全法进行罚款和拘留的。交了罚款和拘留之后,才可以去取车回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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