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安置房已支付5000元定金,打算不买这个安置房,定金能不能退? |
释义 | 退定金的,不需要写退房申请。定金是保证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未履行或不符合约定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可要回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双倍返还。双方履行义务后,定金可要回,不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7条。 法律分析 退定金的,不需要写退房申请。定金是保证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来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可以要回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2倍返还定金,双方当事人都履行义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也就是说给付定金的一方在履行约定义务后,就可以要回定金了,不需要写退房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拓展延伸 购买安置房后改变主意,已支付定金,如何办理退款手续? 退款手续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与购房方进行沟通,明确您的退款意愿。其次,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查看定金退还的相关条款,了解退款政策和条件。然后,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购房合同、支付凭证等,并向购房方提交退款申请。购房方将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审核您的申请并进行退款处理。最后,耐心等待退款到账,如有任何问题或纠纷,可以寻求法律咨询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注意,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退定金的一方在履行约定义务后,无需提交退房申请,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请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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