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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的任务具体有哪些
释义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任务:
    1、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必须查明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必须查明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
    一、证据不足会立案吗
    证据不足可以立案侦查,而且证据是否充足对立案并没什么影响。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时对证据是否充分并无太高要求,而是有证据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就可以立案。立案的时候不需要证据充分,也不可能做到证据充分。审理到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驳回起诉。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二、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刑事案件审判流程如下:
    1、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刑事审判原则如下:
    1、审判公开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
    2、直接言词原则,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3、辩论原则,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
    总之,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需根据是否判处死刑决定,刑事案件审判的原则是审判公开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辩论原则,流程包括查阅资料、开庭、查明事实、宣布辩论终结
    三、公安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还会侦查吗
    一般不会,如果认为证据不充分的,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补充侦查。如果可以,建议你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处理,以便更好的保障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分为立案侦察、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刑罚执行四个阶段。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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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