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录用通知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仅是用人单位想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使录用通知书失效。 一、员工辞职的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二、辞退员工的情形 1、试用期辞退; 2、严重违纪员工的辞退;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辞退; 4、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5、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6、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7、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8、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9、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 10、经济性裁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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