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假日工资报酬是多少?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假日不算在应出勤内。 所谓应出勤天数,是指扣除法定节假日后的天数。如果实际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一样就应该拿一个月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不能包含在应出勤天数里,如果法定节日出勤,应按3倍工资计算,这3倍的工资计算基数应该是正常月份工资计算的日平均工资。 一、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工资÷8小时×延长小时数×150%。 2、休息日加班的 能安排补休的则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工资÷8×工作小时数×200%。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工资÷8×工作小时数×300%。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 按现行劳动法规,每周两天双休不计入薪酬计算天数,法定节假日可计入薪酬计算天数。年计薪日为365-104(每周2天双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计薪日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周2天双休)-11(国家法定节假日)=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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