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地产继承是否要公证 |
释义 | 依照法律归属,继承房产申请过户登记,不是必须公证,看当事人选择。行动建议:1、因继承取得房屋,申请办理房产登记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材料齐全即可办理过户登记。2、当事人继承房产也可以选择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房屋过户登记。3、当继承人之间因继承房产存在争议时,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最后依法院生效判决进行房产继承。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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