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 使用权变更 登记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土地所在地的 不动产登记 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变更登记原因证明、 土地使用权 证等材料; 3、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完毕,核发新的 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 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 土地所有权 、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并做登记。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