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必须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果一方并没有将一个人名义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甚至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无需偿还。因为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根据该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因此,夫妻一方不愿偿还债务,另一方可以起诉。 另一方面,如果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就应当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认定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就应当判决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驳回另一方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