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 是我国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力,保障失业劳动者生活的的一项福利措施,但是失业保险的申领还是存在一定的基本条件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自己 辞职 并不符合条件,所以不能领取。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金 ,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