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法律依据: 《2020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 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登记入学情况,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公办学校在妥善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的基础上,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