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人打成轻微伤赔偿医药费的标准是: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残疾赔偿金。参照伤残系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