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要交违约金吗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要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不需要交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怎么在劳动合同内约定违约金?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约定违约金赔偿的违约行为,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劳动合同可用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劳动者不利的,所以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中,只有以下两种情况才能约定违约金,这大大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和有竞业要求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也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由劳动者承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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