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解除权人向对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一般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或者向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解除合同的法定程序 解除合同的法定程序是,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或者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法定程序 解除权的行使,具体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解除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只有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2、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当事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后,不得随意撤销。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或者法律规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必须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既没有约定的期限也没有法定的期限,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催告解除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合理期限的经过将导致解除权消灭。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否则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订立合同的法定程序 订立合同的法定程序是,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该要约,并作出相应的承诺;之后当事人之间采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基本程序,只要一方当事人的要约被另一方当事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定解除事由有什么,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 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有: 1、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导致对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王春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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