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债务人没有确没有偿还能力的,案件无法执行。只能等债务人有履行能力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债权人可以主动寻找债务人依旧拥有财产的证据。 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法院可以通过法定的途径查找到财产。如果经法院调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