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项工程的划分: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细分,是构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项目,又称工程子目或子目,它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可以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算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般是按照选用的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规格等不同因素划分。如在砖石工程中可划分为砖基础、砖墙、砖柱、砌块墙、钢筋砖过梁等分项工程,在土石方工程中可划分为挖土方、回填土、余土外运等分项工程。法律依据《建筑法》。 法律客观: 《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