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保证人,但是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保证人后,保证人变成债务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法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