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要约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第二,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义务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义务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是须有有效的合同义务的存在;二是被移转的合同义务具有可移转性;三是第三人须与权利人或者义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四是债务承担须经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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