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村委会和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是行政机关,最低一级政府机关是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因此村委会不是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也不具有授权行政处罚权的资格。向违章车辆开罚单行政处罚权属于交警部门,即使是其他行政机关也不得行使,更何况是村委会。作为为人民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应当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