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时间早晚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做得越早,对工人的残疾评估水平就越有利。通常工伤是可以直接进行残疾鉴定的,用人单位需要行政复议的,将暂时中止残疾鉴定。伤残评估对职工待遇没有影响,因为伤残评估是根据劳动者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病历和临时康复情况进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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