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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释义
    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劳动者如果与单位协商一致或者采取提前三日通知单位等措施的,可以依法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劳动者具有不符合其录取条件等情形时,也能依法与其解约。
    一、辞职没签合同可以吗
    劳动者在签了合同后不想做的,可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单位解约。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约,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说明理由吗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试用期辞职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的辞职规定有如果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因被严重侵犯劳动权益而单方面行使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的,也能与用人单位解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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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3: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