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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的合同可否附条件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民法典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否撤销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中的无效合同
    民法典中的无效合同:1、签订合同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合同。
    民法典定金合同可否变更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民法典中的合同如何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中的合同如何订立
    《民法典》中合同订立的方式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有效的要求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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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5:48:49